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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五家渠温德姆酒店游泳被跳水小孩砸伤头部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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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9月8日下午六时在五家渠的君豪温德姆酒店负一层游泳池游泳,在快游到岸边时,突然从岸上跳下来一个7岁男孩杨家荣,砸中了本人的右侧头部和眼睛。该酒店负一层泳池,获得第六师文体局作出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行政许可,但是该游泳池自我开始在这里游泳时(2023年4月)就没有专职救生员,救生衣一直都在兼职游泳教练。泳池水深1.3米,却常年招收身高不及水深的未成年人进行游泳培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儿童游泳池水深不得超过0.8米。这里招收的儿童到处跳水,没有人管,非常危险,泳池管理非常混乱,家长抱着孩子在泳池里乱窜。
写信时间 2024-09-10 14:43:43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9-13 18:39:38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师市体育事业的关注和关心,关于您反映《五家渠温德姆酒店游泳被跳水小孩砸伤头部眼睛》一事,我们高度重视,充分核实情况,现作出如下回复:

一是儿童跳水致您受伤事件,经了解,儿童家长和您于当天赴医院检查伤情,由家长进行赔偿;温德姆酒店游泳馆作为公共游泳场所内部管理不善,不能及时约束和制止家长和儿童在游泳馆内的不规范行为,对您受伤负有一定责任,我局已致电温德姆游泳馆督促其向您致歉并进行保险赔偿。经与您沟通,您表示相应民事责任和赔偿事宜将自行与对方沟通,必要时将提起诉讼。

二是温德姆酒店缺乏专职救生员等事宜,感谢您于99日与我局取得电话联系,反映该场所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师市卫健委,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于911日下午进行现场核实,检查场所资质、管理制度、救生员配备和设施设备配备等情况,对水质取样送检,并进行现场日常水质检测,结果合格。同时局对检查发现的该游泳馆场所管理制度不健全,场所营业期间救生员未遵守岗位职责,生员和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场馆制度、警示标语、救生设施使用说明、水质检测报告等资料未公示或未张贴于明显处等6项问题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于10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对场馆内部管理不善、儿童游泳培训等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和现场普法说明,督促其立即整改。目前场所已完成部分问题整改工作,后续我局将持续跟进场所整改情况,将第三方水质检测结果公示至场馆内,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今后我局将加强对此类体育项目场馆的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有任何问题可以致电我局服务电话0994-5808761也希望今后您能继续提出宝贵意见,祝您生活愉快


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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