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红旗农场—江布拉克机场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第六师红旗农场—江布拉克机场公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第六师红旗农场-江布拉克机场公路工程”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第六师红旗农场-江布拉克机场公路工程
(2)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红旗农场境内,地理坐标处于东经89°6′31″~ 89°33′26″,北纬44°9′35″~44°14′39"之间。
(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线性工程,起点位于红旗农场场部建设路与友谊路平交处,向东经红旗农场2连转向东北方向,经S239吉彩公路,穿越农场7连、8连、沙漠主题生态公园、满营湖,终点接至奇台江布拉克机场快速路。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五家渠市军垦南路1048号
联系人:温工
联系电话:0994-5820621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中科同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558号康普百信钻石苑F栋京华佳座903-1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7726737219
电子邮箱:85370021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批(生态环境部门)
(二)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网站进行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参与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