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年出栏六万头商品猪规模养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网络平台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02 17:32:16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 阅读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年出栏六万头商品猪规模养殖厂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网络平台第一次公示


我公司于2024年1月委托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年出栏六万头商品猪规模养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年出栏六万头商品猪规模养殖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第六师新湖农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规模为年出栏6万头商品猪的养殖场,总用地面积为300余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龙康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总

联系电话:18699302999

电子邮箱:304034796@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龙康农牧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