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讲堂】人社普法小讲堂第八期: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就不能索赔吗?

发布时间:2024-05-11 17:50:04 来源:第六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第六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量: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的凭证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专家分析

   劳动者可以提供工作证明、工资表、工作证、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据此依法申请认定工伤,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待遇。


结论

   王某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相关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