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团食药协管服务中心对青湖经济开发区南区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办证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15 13:29:33
来源:五家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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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渠讯(通讯员 杨解)近日,101团食药协管中心对五家渠青湖经济开发区南区7家餐饮单位及3家食品销售单位进行了现场审核工作,为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吃得安心,吃的放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协管员对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给予指导。
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者给予指导,单位制定自查报告并每月自查及记录。索证索票记录应按要求登记并保留证票;食品销售单位应配备冰柜、展示柜对储存有要求的食品按照储存要求存放;定期自查,检查食品外包装、生产日期等;对散装食品销售者应配备密封干燥容器、并标明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及合格证等;购买索证索票登记本按要求规范登记,索要供货商有效证、票;保健食品应有独立专柜。
对于基本符合的给予拍照、现场打核查记录及现场核查表,网上进行办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