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纠纷起,真情调解得平息
发布时间:2021-09-10 11:59:49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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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过人民路街道司法所1天半的调解,平息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
当事人杨某某在昌吉市佃坝乡承包周某某的土地用于种植甜瓜,双方约定每亩地价格为1380元,种植亩数380亩,实际种植250亩,但杨某某按照380亩支付的土地承包费,现周某某需退还其130亩地的土地承包费共计179400元,前期,周某某已经支付8万元,现在,杨某某要求周某某支付剩余的99400元。周某某表示,别人也欠他很多钱还未归还,自己暂时还不了。双方争论不休,僵持不下。
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双方分开调解,先找周某某谈话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通过反复情理并用,周某某同意给杨某某先支付2万元并于当日兑现,剩余的费用可协议约定还款日期。再给杨某某做工作,杨某某也同意先收下2万元,后续的钱等周某某钱到位了再还。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第二天,双方又为房租、安装水表等费用及后续还款时间争论不休。进一步了解,工作人员得知,周某某前期花15000元租了一套院子带房子共4间,其中两间用做仓库,其余两间转租给杨某某等人居住,当时只是口头协商费用,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现在,周某某要求杨某某支付15000元的房租,杨某某以自己并没有居住房屋为由拒绝,调解又一次陷入了僵局。
司法所工作人员依然采用背靠背的方法,在双方之间调解,找到双方能够接受的利益点,理法并用,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周某某退还土地承包费79400元,杨某某付房租费8000元。
经过1天半的调解,双方矛盾化解了,当事人也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