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起纠纷 108团司法所为民解忧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11-08 12:03:11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李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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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108团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据悉,居民曾某和邓某于2023年9月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双方约定一年租费为1万元,邓某用于经营餐馆。11月初,租户邓某欲解除合同,但曾某发现房屋里的地板砖、墙面等有不同程度损坏,且租期未到,双方就房屋租期和损坏赔偿问题一直争执不下,遂到司法所申请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给双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合同效力和侵权赔偿的法律规定,考虑到双方都受到了损失,且邓某经营餐馆时间不久,前期投入较多,调解员劝说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邓某执意要解除合同,双方就房屋损坏赔偿、物品清理、租金计算始终僵持不下。后经调解员不断耐心劝说、释法说理,逐步缩小双方期望差距,最终在晚上八点达成一致意见。为了让纠纷彻底解决,调解员立即出具调解协议,组织双方确认签字,邓某当场向曾某支付房屋10月份租金和房屋损坏赔偿金共计4500元。至此,一场房屋租赁纠纷成功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108团司法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下一步,108团司法所将继续在矛盾纠纷排查、法治宣传和人民调解等工作上狠下功夫,积极担当作为,牢记为民宗旨,将学习成效切实转化为办实事、解民忧的生动实践,解决好职工群众的“忧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