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农场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 还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

发布时间:2023-12-08 10:30:20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红旗农场 阅读量: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今年12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为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所在红旗农场范围内开展“生鲜灯”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连日来,执法人员深入辖区超市、果蔬店、肉店开展专项检查,向经营者宣传普及关于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法律法规。执法人员重点对肉类、果蔬类、水产品类等经营主体的照明设施进行实地核查,通过查看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对比自然光下是否存在产品色差,杜绝使用各类“生鲜灯”,还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彻底消除误导消费者的“美颜神器”。检查中,责令存在问题的2家商户进行现场整改。

下一步,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所将持续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传力度,加大对商户的检查力度,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引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买的放心,吃的安心。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也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