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为人民 纠纷化解在基层

发布时间:2024-01-08 11:47:25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土墩子农场 阅读量:

   “太感谢了!感谢土墩子人民调解委员会,帮我解决了困扰我多年的社会保险纠纷。真是为我办了一件好事!”

    近日,土墩子农场梁某将一面印有“真心为民排忧解难,人民调解情法相济”字样的锦旗送到土墩子农场人民调解中心,向积极解决群众难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表示衷心感谢。

    梁某自2017年12月在某用工单位从事水处理工作,该用人单位到2020年8月给梁某购买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梁某现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从事水处理工作。一直在家休息,单位想辞退梁某,梁某要求单位补缴2017年12月至2020年8月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多次申请无果,双方产生争议,梁某于2023年9月15日来到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希望通过调解和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敦促用人单位支付单位应缴纳部分的养老金及失业金。

调委会快速联合农场经发办、社事办、司法所到用人单位进行调解,了解单位情况后,因大多数工人是内地工人。已经在居住地购买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愿意购买单位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造成单位三年未给职工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在调解过程中社事办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了解到梁某2017年至今已缴居民医疗保险。调解员积极为双方当事人分析案情,解释该案件的法律关系和相应的补缴规定。

在调解工作中,要摸清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根据当事人的性格特点和主要诉求对症下药,审时度势,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依法调解,才能化解矛盾。最终,用人单位同意为梁某补缴2017年12月至2020年8月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调解结束后,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同时调解员在工作中也践行用法律,用服务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积极引导全体工作人员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捷的人民调解服务,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既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我们为民办实事的力度,同时也感受到人民调解工作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