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护薪人”,用心用情解“薪”愁

发布时间:2024-07-31 11:04:53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 阅读量:

(通讯员:王龙强)近日,101团矛调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6人追索劳务报酬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帮助追回劳务工资49000元,切实做到用心、用情、用力保障劳务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6人在朋友的介绍下,在王承包的工地从事外墙保温工作,当时温6人与王口头约定工资按天计算,等工程结束结算工资,到11月工地停工,王给温6人结算了部分工资,王说等年后把剩余工资结清,现多次索要剩余工资无果,引起纠纷,申请101团矛调中心调解。

案件受理后,101团司法所对该案件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员在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组织双方开展线上+线下调解,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并明确每位工人具体的工资数额,取得双方一致认可后,达成调解协议。经过回访,了解到调解协议已履行完毕,至此,6解决了烦

下一步,101团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质效,促进纠纷源头化解、调解化解、快速化解,不断增强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条链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