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摔伤索赔无果 警民联调相助解困
(通讯员 刘立鑫、李林森)“谢谢你们帮我调解,为我争取到了赔偿款。”2024年9月5日凌晨24时许,夜晚的新湖农场司法所内灯火通明,民警、调解员正在耐心、细致地与双方当事人谈心、疏导,窗外已是万家灯火。新湖农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携手新湖派出所19连警务室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现场当事人李某某收到损害赔偿款4000元,对民警、调解员不停的表示感谢。
2024年9月5日,新湖派出所19连警务室和新湖农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时得知,辖区居民李某某在装废旧滴灌带时,不曾想一不留神不慎从车上跌落下来,经石河子医院诊疗,右脚粉碎性骨折,找老板赔偿起纠纷。19连警务室民警立即联系新湖农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介入调解。
据了解,2024年9月2日,李某某在新湖农场某连装废旧滴灌带时不慎从车上滑落。李某某家属立即将其送往石河子第一附属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为李某某下肢损伤、右跟骨粉碎性骨折。李某某要求找他干活的孙某某、余某某、赵某某3人赔偿检查费以及后续的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10000元,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因此产生纠纷,特申请新湖农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给予调解。
调解初期,李某某情绪十分激动,调解多次中断。而孙某某等三人认为李某某没有注意保护好自身安全而摔伤,属自身责任,不应该给与补偿,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民警、调解员见状一边稳控双方情绪,一边分头做思想工作,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双方冷静思考,依法依规处理。经过调解员不厌其烦的劝导,李某某的情绪逐渐冷静下来,同意调解。民警、调解员趁热打铁,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分头继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讲明务工伤害赔偿标准及法律依据等,并指出了双方不能只站在自己的立场和方式来处理问题,运用“背靠背”调解法,对双方的权责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李某某因受伤停工,家庭收入减少,生活困难。考虑到李某某迫切的利益,为避免激化矛盾,几轮调解后,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都有所松动。通过近4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孙某某等三人一次性赔偿李某某医疗、生活等补助费4000元,双方握手言和。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警、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新湖农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新湖派出所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以德服人”“以法服人”“以理服人”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法,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完美契合了枫桥经验“小事不出连,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核心。下一步,新湖派出所、新湖农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将持续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真心为民排忧解难,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平安稳定,用实际行动赢得职工群众的认可。
法条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