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调处无小事 一枝一叶总关情

发布时间:2024-10-24 18:30:48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 阅读量:

(通讯员 王玉娟 库克特木)“虽然不过是一碗‘拉条子’的钱,但是这口气堵在我心里不舒服!”近日,人民路街道矛盾联合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因乘车费用引起的纠纷,解开了出租车司机与乘客之间的“小疙瘩”,促进了辖区“大和谐”。

纠纷简介

居民艾某乘坐许某的出租车前往102团北收费站,双方口头约定往返费用80元。行进途中,许某提出公里数过长需再加20元,艾某认为半路涨价有“宰客”嫌疑,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进而产生激烈的口角。

调解过程

受理艾某、许某的调解申请后,调解员给双方当事人每人都倒上一杯水,安抚好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通过与当事人背对背谈话,面对面了解到事情的原委,着手制定调解方案,找到矛盾纠纷的症结点。调解员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劝解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事实、讲依据、摆道理来疏通双方当事人的堵点,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在不到三十分钟的时间就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双方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典型意义

纠纷调处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人民路街道矛盾联合调解中心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职能作用,切实提升辖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定义】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三条:【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