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司机讨薪难 人民调解助维权
发布时间:2024-10-29 19:23:53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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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贺毅 李林森)近日,新湖农场矛盾调处中心成功化解一起拖欠长达11年之久纠纷案件,用人民调解的“速度”让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行政的“温度”。
据了解,2012年4月至2013年5月,窦某雇佣杨某跑长途拉货,其间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5800元运费一直拖欠未予支付,杨某多次催要,窦某以资金紧缺为由拒绝还款,后来杨某一直联系不上窦某,由此发生纠纷,特申请新湖农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解此事。
调解过程中,对于双方当事人,调解员则一边安抚杨某的情绪,引导他理性表达诉求。杨某情绪激动地倾诉因窦某拖欠他运费十几年了,自己现在生活困难,经济拮据,继续用钱。调解员向窦某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窦某拖欠运费的行为是违法的,同时也耐心倾听窦某的困难和情况。
经过调解员多次耐心调解和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窦某同意一次性付清拖欠的工资。2024年10月28日,窦某向杨某支付剩余劳务费。至此,一件长达11年的拖欠运费纠纷案件,在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得到圆满化解。
一直以来,新湖农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调解案件时,注重“自愿平等、依法调解”的工作原则,坚持以服务职工 群众为导向,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维护了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助力职工群众纾困解难,不断为新湖农场经济发展贡献着司法行政力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