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10-29 19:09:05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 阅读量:

(通讯员 李嵘  库克特木)近日,人民路街道矛盾联合调解中心化解了一起房东和租客之间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纠纷简介

李某把青湖美居的房子租给程某,一年后租房合同到期程某退租,李某收房后发现房屋内淋浴器开关,水表,燃气卡,壁挂炉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调解过程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通过与当事人面对面的谈话了解事情经过后,再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最后结合事实情况认真分析本案争议焦点所在。调解员分别向当事人分析事实、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关法律法规,讲清利弊,再经过长达两小时的调解,双方各自平息了自己的情绪,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一场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的化解。

典型意义

在化解矛盾纠纷时,人民路街道矛盾联合中心的调解员准确把握相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辖区居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一步,人民路街道矛盾联合调解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群众需要在哪里,人民调解就到哪里,力争把群众间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