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墩子农场司法所:邻里纠纷妥善化解 人民调解共建和谐

发布时间:2024-11-06 19:22:48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 阅读量:

案情简介:近日,李某遇到一件闹心的事,不得已才来到土墩子农场矛盾调解中心寻求帮助。张某与李某作为一墙之隔的邻居,本应和睦相处,却因一次不当的厕所建造引发了长期的矛盾。张某为了方便起见,将自家厕所的位置选定在了靠近李某家低矮院墙的一侧。然而,这一行为却给李某带来了极大的困扰。李某家的院墙不仅无法有效遮挡视线,更无法阻挡来自张某家厕所的阵阵臭味,使得李某在自家院中喝茶、聊天的惬意时光变得难以忍受。双方多次尝试私下沟通,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矛盾逐渐升级。

调解过程:面对这一棘手的邻里纠纷,土墩子农场人民调解员迅速行动,主动介入调解。调解员首先实地查看了现场情况,详细了解了双方的诉求和矛盾点。在掌握了基本情况后,调解员邀请了张某和李某来到矛调中心,进行面对面的沟通。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充分尊重了双方的权利和诉求。同时,调解员运用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和诉求。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张某逐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表示愿意对厕所进行改造,降低对李某家的影响。而李某也展现出了宽容和理解的态度,表示愿意在张某进行改造期间给予一定的支持和配合。

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张某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厕所进行改造,确保其不会对李某家造成不良影响,而李某则表示愿意在改造期间给予张某一定的便利和支持。

典型意义:此次调解不仅成功解决了张某和李某之间的邻里纠纷,还促进了双方的理解和信任。通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解和双方的共同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实现了双赢的局面。这一典型案例充分展示了人民调解在化解邻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同时,此次调解也体现了“和为贵”的中华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邻里关系中,双方应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友善、美好的社会环境。

法条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当一方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时,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这些法律规定为调解此类邻里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导原则。(通讯员  马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