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养鸽”起纠纷 警民联动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12-23 18:10:33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 阅读量:

(通讯员 刘立鑫 李林森)鸽子是和平的象征,可是养鸽子不仅没能带来和平,还让友邻变“怨邻”。近日,新湖司法所联合新湖派出所开展了一场警民联调,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人民调解活力,用最快速度化解了一起邻里因为养鸽子发生的矛盾纠纷。

近日,新湖派出所民警接到反映,姚某居住在新湖农场某小区3楼,因酷爱养鸽,便在其窗户露台上搭建了鸽舍,养了100多只表演鸽子。姚某对鸽子情有独钟,却给楼上邻居骆某带来了极大困扰。骆某因患有更年期及轻微抑郁病症,经常睡不着觉,耳边总有鸽子发出咕咕叫声,于是骆某要求姚某把鸽子搬走,姚军某不愿意移走,两人发生争吵而产生纠纷。随后联系矛调中心一同到现场了解情况。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事说理、以法明理、以情辅理,从法律的角度劝解。在公共场所养鸽子,会污染楼面环境,妨碍邻居休息,构成对邻居相邻权的侵犯,引导双方当事人以礼相待,互相包容理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经调解,姚军保证鸽子笼用篷布遮盖严实,做到经常打扫卫生,确保没有异味,并承诺明年夏天把鸽子笼挪移位置。至此,至此,困扰居民群众的心结就此打开,矛盾就此化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