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小纠纷” 伤了邻里情
发布时间:2025-01-13 17:33:22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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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庞淑萍 石宗卫)近日,人民路街道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和谐课”。
案情简介
在人民路街道辖区,冯某和王某系楼上楼下邻居,冯某住在501室,楼上601室王某家经常传来跑跳及敲击声,还有物品打击地板等行为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了冯某正常休息,双方多次沟通无果。
调解经过
人民路街道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受理该纠纷后,调解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深入细致地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各自诉求。然而,在了解案件情况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颇为激动,场面一度呈现紧张的状态。鉴于此,调解员果断采取背对背的调解策略,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从情理角度,以情动人,苦口婆心地劝导双方当事人“远亲不如近邻”,深刻阐述邻里和睦相处的重要意义,然后由情理再入法理,向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普及相应的法律知识。最终,在调解员耐心疏导及释法析理下,双方当事人成功握手言和,一场邻里纠纷至此得以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邻睦风亦暖,家和人自康。帮人一把,情长一寸;容人一回,德宽一尺。邻里间互相帮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融洽的邻里关系对于和谐社会构建至关重要。邻里之间产生矛盾纠纷也不可避免,用调解方式化解邻里纠纷,既实现了案结事了,又维护了邻里之情。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