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巧化解 警调联动解“薪”结

发布时间:2025-02-18 16:54:03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 阅读量:

(通讯员 贺毅 刘立鑫)近日,新湖农场司法所与派出所联动协作,充分利用“警调对接”工作机制,成功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2024年8月10日,康某在杨某的滴灌带厂从事看守机器的工作,至2025年1月25日结束,劳务费共计19250元,杨某当时支付康某8500元,还剩10750元未支付,康某一直向负责人杨某追索工资报酬,但杨某一直拖欠,双方因此引发纠纷。

了解情况后,民警和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将相关人员接到新湖农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采用“背靠背”“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警示杨某拖欠农民工工资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失信对企业、个人信誉带来的严重危害。最终,经过耐心调解,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剩余部分工资于2025年4月15日前支付完毕,这起用工劳资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一直以来,新湖农场司法所联合新湖派出所积极担当作为,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积极调解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的纠纷,维护了辖区务工人员的合法利益。下一步,新湖司法所将联合多方力量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升辖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