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租房引纠纷 耐心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02-19 11:46:52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 阅读量:

(通讯员 李嵘 郑芳怡)近日,人民路街道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租房而引起的纠纷,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某与张某于2024年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某将阳光康居小区二期的房屋出租给李某用于居住,租赁期限为两年,合同中明确约定,如遇房屋需要维修,张某应及时负责维修。然而,在租赁期间,房屋出现漏水问题,李某多次要求张某维修,但张某一直未予处理。

人民路街道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受理李某的申请后,立即安排调解员进行调查。调解员通过查阅租赁合同、与李某和张某进行面对面交谈等方式,充分了解了李某要求张某维修房屋的诉求和张某未予处理的原因。随后,调解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双方进行了法律讲解,指出张某作为出租人,有义务及时维修房屋。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导和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同意立即对房屋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李某也表示愿意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按时支付租金。至此,一场租房而引发的纠纷得到了圆满的化解。

人民路街道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调解的过程中,积极引导双方以和为贵,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努力寻找双方利益的契合点和平衡点,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及时、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