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司法局疫情防控期间推出18条便民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师市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现出台18条便民服务举措,切实维护师市社会大局稳定。
一、法律援助方面1.加强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等纠纷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免予经济状况审查。2.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警务人员、连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由连队、社区出具证明)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由个人出具经济困难承诺,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3.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劳动者、小微企业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群众,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4.广开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引导困难群众通过“互联网+”模式、“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微信等途径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推行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工作日全天义务服务。法律援助咨询电话:0994-5718329 18196140922法律咨询热线电话:12348
二、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方面1. 疫情期间,师市律师、公证等法律工作者利用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平台定期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知识,做好政策解读、法律释疑、普法宣传等工作。为有需求的群众和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 对需要办理相关法律实务或公证的个人、企业, 可通过微信、微信公众号、邮箱等方式线上咨询、线上答疑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预约登记审核办理。3. 开辟“绿色通道”, 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医疗机构及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提供相关公证法律服务。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军人、政法干警、新闻工作者及志愿者群体等提供免费服务和延时服务。4. 身处隔离区的当事人 可以通过电话委托他人代为提供相关办证材料进行审核,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缴费、代为领取公证书。5. 为患病群众及其家属 提供免费公证法律咨询,对确有困难的病患群体加大公证法律援助力度,视情况减免公证费用。6. 对于公证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公证人员 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身在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等疫情原因无法及时提供证明材料、核实有关情况或出具公证书的,适用《公证法》第三十条“因不可抗力......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之规定,办理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公证业务咨询电话:0994-5718323 1365997731813899685776 15276555900
三、矛盾纠纷调解方面1.利用微信群、朋友圈、QQ群、微博等各类信息平台及时掌握疫情期间易发矛盾纠纷线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抓早,抓小,预防在前,有效促使矛盾纠纷及时化解。2.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调解员、律师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开展群众心理疏导与社会舆论引导工作,针对因疫情防控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疫情防控期间易发多发的婚姻、家庭、物业等矛盾纠纷,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诉求和矛盾纠纷。3.引导纠纷当事人优先使用法律服务热线、微信等方式咨询法律知识,充分发挥律师、人民调解员、连队(社区)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熟知法律的优势和作用,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群、网络等形式开展“不见面调解”。矛盾纠纷调解咨询电话:0994-5718328
四、社区矫正1、宣告。接收法律文书后登记报到,可以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规定、履行的义务和应有的权利。2、教育。不组织集中教育,通过微信、QQ、短信和网络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3、监管。不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当面报到,主要采取手机或手环定位、通话、视频等方式进行电子监管,同时做好记录。4、居住地变更。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办理居住地变更。5、解除矫正。社区矫正对象到期解除,可以采取电话方式告知,待疫情结束后补发解矫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
业务科室: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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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