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民政局认真做好师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提标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22 16:12:48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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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兵团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提高兵团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兵民政发〔2021〕3号)、《关于提高兵团特困人员和孤儿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兵民政发〔2021〕4号)精神,为将提标补助资金工作落实到位,结合六师工作实际,一是落实低保对象提标。师市低保标准从500元/月提高到530元/月。低保分类施保“四类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补助水平由原来100元/月提高到126元/月;低保类施保“四类人员”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分补助水平由原来100元/月提高到136元/月。二是落实特困人员提标。按照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自理、半自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及照料护理标准从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100元/月;完全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及照料护理标准从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450元/月。三是落实孤儿提标。提高孤儿(包括受艾滋病病毒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福利机构供养每人每月125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由原来800元提高至950元标准。新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师市民政局已于2021年3月20日对师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补发2021年1月-3月提标补助资金共计71.9478万元。其中师市低保对象3232人,补发提标补助资金55.9728万元;特困供养对象共146人,补发放提标补助资金10.575万元。孤儿30人,补发提标补助资金5.4万元。
此次师市民政局顺利完成师市困难居民提标工作,救助资金按新标准及时足额补发到位,全力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