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五家渠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6:25:57 来源:五家渠TV 作者: 阅读量:

根据“乌-昌-石”区域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及五家渠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会商结果,五家渠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23年1月18日18时起,将五家渠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现将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公告如下:

一、健康防护提示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临时停止作业。

2.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指导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并合理安排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做到停课不停学。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提高医疗接诊效率。

4.建议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5.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燃油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3.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4.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6.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停止开放景观灯光。

三、强制性措施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严格执行六师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中红色预警减排措施。

2.机动车限行措施

严格执行六师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中红色预警减排措施。

道路移动源:建成区内国Ⅴ以下轻型、中型、重型柴油货运车辆全天禁行;全天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清洁能源汽车和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除外)。

非道路移动源:建成区内工程机械禁止使用,拖拉机禁止使用。

3.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严格执行六师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中红色预警减排措施。建筑施工场地除塔吊及地下施工外,工地整体停工。

企业堆场防尘措施到位,同时非冰冻期内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洒水次数。停止各类煤炭、沙石装卸筛选作业。

加大城市道路保洁力度,确保城市主干线整洁不起尘;重点街道实行专人负责,确保道路整洁卫生。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减少50%公务车出行(新能源车除外);公安局负责城区的交通管制,在市区内禁止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黄标车和老旧车通行(应急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

5.综合措施:相关部门做好对各部门响应措施的监督工作,加大对所有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禁烧措施,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全面禁止露天烧烤,落实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措施,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五家渠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