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让更多群众享受优质便捷的人社服务
1月10日,在师市承接行政许可事项新闻发布会上,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长庆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事项共有129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社会保险稽核、社会保险强制征收、工伤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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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163项,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待遇领取、劳动能力鉴定、失业登记、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用工备案、集体合同审查等。这些职责在五家渠政务网上已经公布。
同时,人社局致力于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优质便捷的人社服务,设立师团两级政务服务窗口48个,梳理解决办事难点、堵点,统一业务标准,从政策高度、业务深处、经办细处持续优化人社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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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师市人社局将继续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服务方式,及时在第六师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最新信息,每月在六师普法、“花开五家渠”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直播讲解人社政策法规,每年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切实提升辖区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人社行政服务事项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张长庆表示。
新闻发布会问答摘录
记者:就业困难人员如何认定?
答:根据兵人社发〔2021〕4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指在兵团辖区及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的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镇(包括集体所有制连队)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3.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及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5.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失业人员;
6.毕业两年内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7.其他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如有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持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原件或复印件前往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并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公示后认定,我的回答就到这里。
记者:户籍不在本地,是否可以参保登记?户籍不在本地是否可以申请待遇?
答:根据国发〔2014〕8号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根据兵人社发〔2021〕57号规定:在兵团就业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城乡居民、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但未与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就业地参加兵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受户籍地的限制。
根据国办发〔2009〕66号文第五条(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满50周岁和女性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我的回答就到这里。
群众代表:我是纺织厂的员工,上个月上班期间因工受伤,向师市人社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并且已经受理,请问多长时间可以出结论?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以下是工伤认定流程及所需材料的介绍:
工伤认定流程
1.提出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向师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提出。
2.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3.认定受理:师市人社局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将作出受理决定。
4.调查核实: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5.作出认定决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所在单位。
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4.根据受伤害情况不同,需提交其他佐证材料。
建议市民在办理此项事项前详细咨询师市人社局工伤认定办公室,电话0994-5839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