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师五家渠市职工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流程服务指南
在师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灵活就业单位参保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批准其退休的,进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用人单位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
三、办理材料
(一)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1.集中认定
(1)单位初审。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依据退休人员申请、职工个人档案及《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历年缴费情况》等资料填写《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核花名册》(一式三份),经初审无误后签字盖章。
(2)视同认定。师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障服务科依据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核、签字盖章。
(3)结果公示。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将认定结果在退休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上报公示结果,若公示有异议的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携带相关资料至师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障服务科另行组织认定。
(4)审批确认。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将公示反馈意见书及《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核花名册》反馈至师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障服务科。
(5)年限录入。师市各医保经办机构依据认定公示后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在业务经办系统内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2.零星认定
对需转出六师系统外的退休人员:
(1)单位初审。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委托人提供以下资料:委托书、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个人档案、《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历年缴费情况》,填写《六师五家渠市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
(2)视同认定。师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障服务科依据提供的资料进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核、签字盖章。
(3)年限录入。转出人员将认定结果由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视同缴费年限录入。
(二)机关事业单位纳编人员
1.单位初审。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退休批复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纳编时间确认表》《兵团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信息表》《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历年缴费情况》《六师五家渠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初审材料并签字盖章。
2.视同认定。师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障服务科依据提供的资料进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核、签字盖章。
3.年限录入。师市各医保经办机构依据认定公示后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在业务经办系统内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审核日即时办结
现场告知
0994-5828180
0994-5813221
附件:1.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核花名册(适用于企业、灵活就业、连队职工认定)
2.六师五家渠市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适用于转出人员认定)
3.六师五家渠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纳编人员认定)
第六师五家渠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