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合同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
发布时间:2021-08-02 12:26:40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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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今天能够调解成功,真的太感谢你们了!”7月的某日,当事人董某一再向一〇三团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董某和张某是长期生意合作伙伴,自2012年起,董某均按照双方约定要求为张某提供甜瓜纸箱,但未签订书面合同。董某表示,张某拖欠其货款多年,共16万余元,还要求张某清偿利息。张某表示,不是自己不愿付钱,而是近年来瓜果生意不好做,自己资金周转困难,没有余钱兑现货款。
调查清楚基本事实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宣讲《民法典》合同篇的有关规定:口头约定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其发生纠纷时属于合同纠纷,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为双方做工作,经过4个小时,成功化解了此纠纷。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于2021年底前付清货款,董某自愿放弃该笔款项利息的请求权,双方今后继续合作。至此,一〇三团司法所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债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