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发改委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普法宣讲
发布时间:2023-01-11 12:23:07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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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2〕14号)文件精神,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提高停车资源的有效利用,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停放服务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2023年1月5日,师市发改委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专项普法宣讲,向汇嘉时代停车场、六师总医院停车场经营主体当场传达最新文件规定,解读文件新增或修改的章节条款,要求经营主体按照文件规定对其现行的机动车停放时间、减免对象等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并对外公示。
下一步,师市发改委将继续开展政策宣讲,贯彻落实好相关文件规定,促进师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