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发布时间:2023-03-16 11:33:28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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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为推进消费维权协作共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师市发改委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单位职责,以“3·15消费者权益日”工作为抓手,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助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当天,针对市民日常关注的热点问题,师市发改委精心准备有关物业收费、景区门票、机动车停放、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宣传单,向前来咨询的广大市民耐心的进行政策解答并共计发放了400余册《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疆维吾尔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政策宣传,努力引导广大市民知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