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市场监管局关于烟花爆竹产品的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01-24 10:25:12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量:

燃放烟花爆竹是元旦春节期间的传统习俗。随着2024年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作为节日消费的喜庆产品,近期将迎来消费热潮,但烟花爆竹属于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关爱消费者人身安全,避免伤害事件的发生,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谨慎选购、正确燃放。

一、购买烟花爆竹的“四个要”

(一)、要选对购买地点。查看经营者有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要检查产品外观。购买时应选购外观整洁、未变形、无霉变、无漏药、浮药的产品,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完整的燃放说明、注意事项和防伪标识。

(三)、要正确选择级别。烟花爆竹按照产品的药量及危险性分为 A、B 、C、D 四级,其中A、B级产品应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地点燃放,属于“专业燃放”类,切勿选购;C、D级产品属于“个人燃放”类,可由个人进行燃放,D级适合儿童燃放。

(四)、要阅读产品说明。“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包括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组合烟花类等七大类。爆竹类、喷花类、玩具类产品燃放时运动轨迹范围较小,产品安全性较高,燃放场地条件受限小。升空类、吐珠类、旋转类、组合烟花类产品运动轨迹范围相对较大,燃放场地要求相对较高,一般要求产品燃放轨迹范围内应保证无高楼、电线及

易燃物和其它危险源,消费者应根据燃放场地条件衡量购买消费。

二、燃放烟花爆竹“五不要”

(一)、不要酒后燃放,燃放前,消费者应认真仔细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熟悉燃放操作程序、注意事项、禁止性的规定等。燃放时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严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要靠近危险源,消费者应选择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场地,特别要注意远离易引起火灾的山林、油站、电网等危险源。如在城市和道路附近燃放,特别注意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利用道路燃放,一定要设置警戒,防止变化中的人流、车流靠近危险源。

(三)、不要随意放置,设计为放置在地面燃放的烟花,一定要稳定放置,不能倾斜放置;设计为插入式的烟花,应保证烟花插入牢固;设计为手持燃放的产品,检查手持部位是否满足80mm( D 级)、100mm( C 级)的规定。

(四)、不要靠得太近,设计为地面燃放的升空类产品,在点燃烟花爆竹时,消费者不可将身体置于产品发射口上方,头部一定要尽量偏离产品。燃放说明中明确了欣赏安全距离的,点燃后应立即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观赏。

(五)、不要用打火机。建议使用不带明火的香棒等进行点火,不应用打火机等明火直接点火,以免烧伤手指。设计为地面燃放的升空类产品,在点燃产品时,消费者不可将身体置于产品发射口上方,头部一定要尽量偏离产品。第六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曾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