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科普】强制检定
发布时间:2024-03-01 11:12:27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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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检定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实行定点、定期的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申请检定,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强制检定的范围包括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由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是根据用途决定的,作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等级计量标准的,才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2020年10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公告规定: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强制检定”和“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其他工作计量器具不再实行强制检定,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丁梦琪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