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种玉米抽雄变“折雄” 谁来赔

发布时间:2024-07-09 18:32:19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 阅读量:

(通讯员:王泽、张永乾)案情简介

马某于20247月将自己位于军户农场某连45号制种玉米抽雄工作交由张某完成,并支付报酬。在抽雄工作中,张某雇佣的抽雄人员王某采取将玉米上部折断方式去雄,马某认为此操作严重违反玉米抽雄要求,会造成制种玉米严重减产,要求张某赔偿,张某认为应由王某直接赔偿,王某不愿意承担赔偿,三方就赔偿事宜争执不下,遂报警。

调解过程

军户农场司法所接到此公调对接案件后,立即联系该制种厂家技术人员和连队两委说明了此事,并邀请其与三方当事人一同前往此抽雄作业地块进行实地查看。经调解员调查得知,王某刚进地进行抽雄确实是按抽雄标准作业,但规范操作五十余米便以折断玉米杆的方式去雄。制种厂家技术人员现场发现王某的行为后,对其也进行了提醒并做要求,但王某未听取劝阻,依就我行我素。

厂家技术人员和连队两委根据现场情况判定王某违规抽雄的玉米已绝收。面对现场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给出的结论,王某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经调解,张某和王某各赔偿马某损失1500元,并向马某道歉,三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化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