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制止反食品浪费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11-18 16:13:51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要求,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管局不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严厉打击食品的违法行为,现公布制止反食品浪费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一、五家渠某饭店未按规定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语案

20241029,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内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开展普法教育。目前,当事人已按要求改正。

二、五家渠某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1028日,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相关标识,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开展普法教育。目前,当事人已按要求改正。

三、五家渠某火锅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116日,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相关标识,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开展普法教育。目前,当事人已按要求改正。

四、五家渠某饭店未按规定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语案

2024117,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内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开展普法教育。目前,当事人已按要求改正。

五、五家渠某早餐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1030日,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相关标识,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开展普法教育。目前,当事人已按要求改正。

六、五家渠某商店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2024616日,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同一格货架内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保健食品)与普通饮料混放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按要求改正。

七、五家渠某购物中心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2024626日,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将普通饮料与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保健食品)混放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按要求改正。

八、五家渠某母婴生活馆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2024626日,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设置的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摆放DHA藻油ARA凝胶糖果等普通食品。存在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按要求改正。(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苗苗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