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规范广告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
各广告经营单位:
春节期间,市场消费活跃,广告投放量大幅增加。为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六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本工作提示,望各广告经营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广告经营活动。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严禁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规范促销广告宣传
春节期间促销活动频繁,促销广告应明确促销活动的内容、规则、期限等信息,避免使用模糊、易引发歧义的表述。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促销活动的真实情况。
三、杜绝违法违规广告
严禁发布含有低俗、暴力、迷信、恐怖等不良内容的广告;不得利用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在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四、加强特殊商品广告审查
对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特殊商品广告,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符合审批范围,不得夸大功效、虚假宣传。
五、规范酒类商品广告
酒类广告中不得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不得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同时,要标明警示语,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等。
六、规范冬季旅游市场广告
冬季旅游市场正值旺季,旅游广告应真实、准确地介绍旅游线路、行程安排、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不得虚假宣传旅游目的地、旅游服务设施、旅游活动项目等信息。严禁使用模糊语言误导消费者,如“豪华游”“准五星酒店”等表述需明确界定标准。此外,对于旅游活动中的自费项目、购物安排等也应明确告知,不得隐瞒或误导。
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春节期间加大对广告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违法违规的广告经营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望各广告经营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