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矫正”双轨并行 护航迷途少年向阳而生 ——六师司法局温情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纪实

发布时间:2025-02-25 13:20:29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 阅读量:

(通讯员 侯晶)“汪所长,我到学校报到了!明天就坐进教室上课!”2月20日清晨,红旗司法所所长汪海的电话里传来少年雀跃的声音。电话那头,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小哈。开学第一天,他办完入学手续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监管自己的司法所“报喜”。这个曾误入歧途的少年,正用重返校园的脚步,丈量着人生的新起点。

一纸通知书背后的“破冰行动”

“孩子眼里有光了。”回忆起小哈初到司法所时的沉默寡言,汪海所长感慨良多。去年4月,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小哈被纳入社区矫正管理。但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中发现,这个低着头的少年书包里始终装着高考志愿填报手册——他渴望回到课堂。

“《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对未成年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保障其完成义务教育。”社区矫正局黎茵局长介绍。为此,司法所联动学校、家庭展开了一场“破冰行动”:工作人员三次登门与小哈父母长谈,用法律条文打消他们对“异地就学”的顾虑;辅导员主动为他定制学习计划,实时向司法所反馈小哈在校生活和学习情况;司法所更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外出就学审批流程。

 教室里的“特殊座位”与“不特殊的期待”

“小哈现在抢着回答提问,笔记写得密密麻麻。”2月在师市社区矫正局电话回访时,辅导员欣慰地说。那个总把校服拉链拉到顶的少年,如今成了班里的学习榜样。

“我们既要当好监管员,更要做好青少年的摆渡人。”六师司法局社区矫正局黎茵翻开工作日志,里面记录着更多温暖细节:为备考艺术院校的矫正对象协调绘画场地,为矫正对象的未成年子女申请就学补助……自《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师市社区矫正中心已帮助4名少年走进大学校园,其中1人更获得校级奖学金。

 法理之外的温度:一场关于成长的“双向奔赴”

最新的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记录里小哈汇报的月考成绩单班级第15名。同时小哈在记录中描述自己在大学日常自学法律专业书籍。

“矫正不是冰冷的约束,而是重塑人生的契机。”黎茵说。当法理与温情交融,那些曾偏离航向的生命,终将在社会的托举下,找到属于自己的星辰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