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不罚”彰显执法温度

发布时间:2025-03-18 13:22:33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量:

近日,师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第二所工作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一家商超开展检查,核查发现其销售的三文鱼外包装上无成分或配料表信息,商家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八项的规定,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今年1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鉴于该店初次违法、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并且积极召回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减小社会影响,属于符合《清单》首违不罚的要求,最终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这也是师市首例依据《清单》作出的首违不罚案例。当刚性法律遇上柔性执法,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又为小微主体留足成长空间。下一步,师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完善柔性执法体系,让有温度的监管成为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催化剂,为打造服务型执法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大力量。(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