馕香混着法声甜 法治宣传进万家
(通讯员 李思旗)“今儿这集市,怕不是要变成法治课?”一位大爷踮着脚往市场望去,让我们将摄像头瞄准奇台农场6月6日晚上20:30的“法治护航·平安同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活动现场。原来,奇台垦区司法局联合辖区平安法制办公室、四十里腰站派出所共同为职工群众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民法典宣传活动,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让法治春风吹遍基层角落,有效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摊前“典”亮生活事 热心释法解民忧
下午七点,市场上的“流动普法摊位”刚支起,就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在桌子前,司法所干警举着一沓《民法典图解》,正蹲在石凳边给大叔比划:“您说院儿里的葡萄藤被邻居砍了?民法典第238条写得明白,侵害物权造成损害的,得赔损失!您看,这页还有图,树被砍了、墙被扒了,都算损毁!”大叔挠着头直乐:“以前总觉得打官司麻烦,今儿看了图解,明儿我就找他说道说道!”
一旁的“法律明白人”也没闲着,把《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手册翻到“婚姻家庭”专页,指着“离婚冷静期”那栏给大姐解释:“妹子,民法典规定的冷静期是30天,冷静期内都能反悔。您跟对象要是闹矛盾,先别急着去民政局,回家喝杯茶,好好唠唠!”人群里突然冒出声追问:“楼上漏水泡了我家墙皮,他不管咋办?”“找司法所!我们帮您调解,民法典也给您撑腰,保障您的权益!”司法所干警的回答让提问的大姐拍着大腿直点头。
最有意思的是“民法典小剧场”——工作人员穿着便装,把“高空抛物”“宠物伤人”“老人立遗嘱”这些常见的生活场景演成小短剧。“哐当!”扮演“熊孩子”的小周把玩具球从二楼扔下去,正好砸中楼下遛弯的张奶奶。“张奶奶,您别急!”扮演“调解员”的小李举着民法典条款跑过来,“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由侵权人赔偿;要是找不到人,可能加害的住户都得补偿!”台下哄堂大笑,可笑着笑着,大伙儿都记住了:“高空抛物真不行,法律后果要担责!”
不到两小时,120余份宣传资料被“抢”空,10多起“急难愁盼”在“拉家常”中有了解法。阿婆捏着《民法典图解》手册直感慨:“这手册比我家那本老黄历还管用!赡养、看病、分家产的事儿,翻着就能学!”
台上有“法”竞风采 齐心共话团结情
法治宣传结束后,广场上的气氛又被一场“法治知识大比武”点燃,这是由司法所干警和派出所民警共同主持的“法治护航·平安同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奖问答活动,台下坐满了举着手、瞪着眼的职工群众——今天的奖品有点特别:印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保温杯、绣着石榴籽图案的围裙、写着“守法好公民”的小方巾,个个都透着“团结味儿”。
“第一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说,高空抛物砸伤人,找不到责任人该咋办?”司法所干警话音刚落,人群里就响起一片“我知道!”“我来答!”退休教师王大爷站起身,声音洪亮:“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除非能自证清白!”“答对啦!”工作人员笑着递上保温杯,“这杯子您拿着,往后看楼护院,法律给您撑腰!”
“第二题!上访时堵马路、拉横幅,这合法吗?”派出所民警刚提问,老党员老马立刻举手:“不合法!《信访条例》规定,得去指定场所反映问题,不能影响公共秩序!”“完全正确!”民警递过一条绣着石榴籽的围裙,“您这回答,比石榴籽还‘紧密’!”
“第三题!收到短信说‘银行卡被盗刷,点链接改密码’,该咋做?”还在上小学的小吴抢着喊:“不点!不打款!打银行客服核实!”“答得好!”司法局干警竖起大拇指,“这杯子归你,往后咱们守好钱袋子,让你的家里人也都要知道!”问答一轮接一轮,保温杯、围裙、小方巾成了“抢手货”,连抱着孩子的年轻爸爸都举着手机记答案:“我拍下来,回头给孩子讲‘法律小故事’,告诉他们守法的人——人人夸!”
从油香飘溢的广场到灯火初上的夜市,这场藏在节味里的“法治课”,让民法典从“纸上条文”变成了“身边答案”,让法律援助从“政策文件”变成了“温暖依靠”,更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口号”变成了“日常默契”。正如参与活动的职工马大姐攥着保温杯说:“以前觉得法律是‘大道理’,今儿才明白,它藏在邻里互助里,在防骗技巧里,更在我们各民族手拉手、心贴心的日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