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租不可取 依法调解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5-07-11 19:21:47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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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石宗卫)人民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辖区居民提供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让每一个矛盾纠纷都能在法治框架内得到妥善解决。
近日,五家渠市人民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因“一房二租”引发的房屋租赁纠纷,通过调解员的专业调解,既维护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又促使出租人认识到自身过错,最终实现双方握手言和。
2024年8月31日,朱某与高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高某位于贝乌逸轩小区的房屋,租期一年。朱某按约支付了全年房租、暖气费、物业费及一个月押金。2025年7月,朱某发现高某在合同期内又将房屋另行出租给他人,遂要求退还剩余房租及相关费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朱某报警后于7月2日向人民路街道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受理案件后,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深入交流,了解诉求底线,组织调解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明确指出高某"一房二租"构成违约。首次调解中,高某同意退还6个月房租及未使用费用,但朱某坚持全额退款,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及时调整策略,在二次调解时,调解员注重厘清法律责任,强调高某违约事实;核算实际损失,提供合理赔偿方案;疏导当事人情绪,避免矛盾激化。经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高某退还朱某相应的房租、未使用的暖气费和物业费及全额押金,朱某放弃其他诉求。协议签订后,高某按期履行了退款义务。经回访确认,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