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五家渠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01-27 13:25:18 来源: 第六师五家渠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作者:系统管理员 阅读量: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散发新冠肺炎病例,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疫情风险持续增加。为了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落实疫情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全面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师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 强化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自觉加强自我防护措施,外出活动应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勤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严格佩戴口罩,第一时间前往师市公布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 强化公共场所管理。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在医院、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酒店、KTV、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住宅小区、宾馆、办公室等人员较为密集场所,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师市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五统一”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错峰上下班,严格执行“验码、测温、不聚集、戴口罩、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公共卫生管理”等防疫措施,提倡红事缓办、丧事简办,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 下,聚餐应实行公筷制、分餐制,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等服务,严格餐具消毒。主动减少走亲访友 和人数较多的聚集;提倡线上采购、线下无接触配送购买年货。上述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聚集区域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加强对人员疏导,尽量减少和避免人员聚集。

三、 严把医疗机构和防控“哨点”作用。平时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觉味觉降低或异常等症状,请及时报告社区,并由医院救护车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进行诊疗排查;加强院内感染防控,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避免交叉感染。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早发现”“早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严格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健康管理和监测,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 热患者。所有药房一律凭处方出售退烧、止咳、止泻等药物,并实名登记、上传信息。

四、 规范乘坐交通工具。乘坐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不得乘坐。交管部门要加强交通工具的管理,增加清洁、通风、消毒频次。

五、 倡导留在当地过年。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六师,鼓励在当地过春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职工群众留在当地过年,对留在当地过年的职工群众给予温馨关怀。

六、强化社区排查管控。各街道、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返回六师人员主动报备、登记,要及时对外公布电话或其他登记渠道,认真做好人员摸排和网格化管理。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返回六师人员,应在抵达六师前向居住所在地街道、社区报备,街道、社区要按照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

七、加强冷链食品和邮寄快递物品防疫。广大市民购买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鱼、肉、海鲜等食品时,应选择正规市场购买。选购时,必须查验食品检疫信息,做好外包装消毒和个人防护。所有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企业、餐饮企业,对冷链食品必须核验索要有效期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否则,一律不得购入、储存、销售、加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详细记录批发、零售各个环节的客户信息,确保去向可追、问题可查。

各经营单位要如实报告、记录产品质量信息、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等信息,并将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保存归档备查。对不能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的经营者禁止生产经营, 对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师市广大居民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师市疫情指挥部发布的冷链食品防控信息,发现涉嫌违规销售使用冷链食品、 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与邮寄快递物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手套作业。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定期接受核酸检测,规范做好营业场所及揽投服务工具日常清洁消毒。

八、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重点对农贸市场、中小餐饮、宾馆饭店、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同时,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冬春季疫情防控、流感等其他流行病防治结合起来,从人居环境改善、饮食习惯、社会心理健康、公共卫生设施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努力营造健康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

九、 严格社会监督。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权威渠道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不焦虑,不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传播不可靠信息。如发现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人员聚集等情况,也可向师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投诉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994—5809558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大家的健康,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第六师五家渠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