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鉴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4 11:13:53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人社局 阅读量:

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鉴定

结果的公示

2021年4月22日,师市组织2021年第三批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经医疗专家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以下14名人员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根据《关于规范兵团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71号)相关要求,现将鉴定结果予以公示:

1.101团  邵新革

2.102团  夏新建

3.102团  张鑫桦

4.103团   郭金虎

5.军户农场  陈奇山

6.奇台农场  华井强

7.奇台农场  刘增祥

8.芳草湖农场  胡华军

9.新湖农场  吕洪德

10.第六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周刚

11.第六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廖新兵

12.第六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李莉

13.新疆准噶尔农发水电有限公司  刘延福

14.五家渠市青湖路街道 于梅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4-2021年4月30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994-5828391。

 

新疆兵团第六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