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鉴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4 11:13:53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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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鉴定
结果的公示
2021年4月22日,师市组织2021年第三批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经医疗专家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以下14名人员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根据《关于规范兵团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71号)相关要求,现将鉴定结果予以公示:
1.101团 邵新革
2.102团 夏新建
3.102团 张鑫桦
4.103团 郭金虎
5.军户农场 陈奇山
6.奇台农场 华井强
7.奇台农场 刘增祥
8.芳草湖农场 胡华军
9.新湖农场 吕洪德
10.第六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周刚
11.第六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廖新兵
12.第六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李莉
13.新疆准噶尔农发水电有限公司 刘延福
14.五家渠市青湖路街道 于梅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4-2021年4月30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994-5828391。
新疆兵团第六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