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师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的公告
为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促进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特此公告。
一、受理机构
师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为师市辖区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部门,负责举报信息的处置工作。
二、举报信息受理范畴
在师市辖区网络平台刊载的,具有以下性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1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四、举报信息受理流程
1.师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置举报电话,值班人员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
2.师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置举报邮箱,值班人员定时查看邮箱并整理记录。
五、举报信息处置流程
1.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依法依规依秩序作出处置。举报处置完成后,及时向举报者反馈,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
2.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的网络平台或者无法找到相关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主体的举报,报兵团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和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3.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4.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六、举报方式
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举报网址:https://www.12377.cn/;
2.官方微博“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点击“私信举报”;
3.官方微信公众号“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点击“一键举报”;
兵团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举报网址:http://www.xjbtjb.cn/;
2.举报邮箱:btdwwxb@163.com;
3.举报电话:0991-2896444。
师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举报电话:0994-5810422;
2.举报邮箱:lswjqswxb@126.com。
师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