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合申报第六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名单的公示
关于符合申报第六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16〕150号)的要求,五家渠市志恒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申办的志恒培训学校和新疆顺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办的新湖顺举教育培训中心申请成为第六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对上述2家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了初审,经审核符合申报要求已受理申请。6月8日,依据民办培训机构认定条件,经师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评审小组对2家申请单位现场综合评审,办公场地、理论和实训场地符合安全、消防等规定,理论教师和实训教师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基本条件。
经党组会研究决定,拟同意将志恒培训学校、新湖顺举教育培训中心认定为师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1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书信、来访的形式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 0994-5828336 (人社局法规监察科)
0994-5828316 (人社局综合二科)
附件:第六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单
第六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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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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