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六批)

发布时间:2021-07-21 18:13:52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六批)

截止2021721日,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5件,现将第六批(2件)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团场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2021015

五家渠国际蓝湾小区养鸽子的住户很多,在蓝湾小区东面与贝鸟逸轩小区处,有住户在单元门边的一楼窗台底下和楼顶乱搭建棚子养鸽子,致使单元门口、窗台和车上到处都是鸽子屎,窗户都不敢打开,向物业和养殖户反映都没有解决。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局、住建局

针对国际蓝湾小区有住户在单元门边一楼窗户底下和楼顶私搭乱建养鸽子,致使单元门口、窗户、和车上到处都是鸽子屎,窗户不能打开,经查,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针对鸽子粪便影响小区环境问题,717日,人民路街道东城社区联合国际蓝湾小区物业对与贝鸟逸轩小区相邻住宅楼的单元门、人行道、停车场进行清扫,目前,遗留的鸽子粪便已清理干净,下一步,街道将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小区卫生做到日清扫,日保洁。

针对私搭乱建鸽子笼问题,17日,社区、派出所、物业联合对小区内涉及养鸽子的住户逐一走访排查,共排查出14户,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引导业主自行拆除乱搭乱建的鸽子笼。18日上午及19日下午街道联合城市管理局、住建局、人民路派出所、国际蓝湾小区物业再次进行走访、宣教、劝导自行拆除鸽子笼,719日,已自行拆除三户,针对不自行拆除的7户业主,城市管理局已于19日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7日内拆除,限期未拆除的执行强制,其余4户居民不在本地,电话沟通并告知相关政策,待返回五家渠后继续跟进工作。

下一步,街道将依法依规彻底清理整治,做好物业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021016

芳草湖农场原三场四连(靠近新湖农场防渗渠)处有一个较大规模的养猪场,散发的恶臭味很大,希望能调查治理。

芳草湖农场

经调查,投诉人所说的养殖场排放臭味实为新疆天康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芳草湖农场15连(原芳草湖三场四连),投诉养殖场散发臭味,情况属实。

717日下午,农场工作组到养殖场现场调查,养殖场距离最近居民区1.9公里(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养殖场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办法规定,养殖场选址符合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要求),建有1600平方米堆粪场,2台干湿分离机,3座(共45000立方米)粪污收集池,已配套相关污染治理设施,均运行正常。

针对养猪场排放臭气问题,717日,农场工作组现场调查,养殖场粪污收集池黑膜破损,堆粪场粪污未及时清理,导致臭味外泄,现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清理堆存粪污并修复破损黑膜。

718日,农场到现场再次检查,堆粪场粪污已清理干净并喷洒除臭剂,粪污收集池破损黑膜已修复完成。

719日下午,农场再次到15连居民区了解情况,居民区已闻不到异味,排放臭气问题已解决,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农场加强养殖场环保设施日常督查监管工作,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第六师五家渠市期间:202178-81

投诉举报电话:0994-5810964,邮政信箱:五家渠市第A014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