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洪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食品包装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1-07-06 12:47:59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五家渠洪科包装有限公司 作者:五家渠洪科包装有限公司 阅读量:

 

2021年7月4日,五家渠洪科包装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在五家渠洪科包装有限公司内组织召开五家渠洪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食品包装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五家渠洪科包装有限公司)及相关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检查,建设单位介绍了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并汇报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验收组依据五家渠洪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性环保涂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等要求,经现场检查、查验环保档案资料,充分讨论评议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五家渠洪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食品包装生产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工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39′13,北纬44°21′40″。项目区地理位置坐标:E87°40′16″N44°20′02″。

4)劳动定员及工作时间:全年工作300天,生产系统人员为三班轮岗工作制,劳动定员为30人。

5)主要建设内容: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中的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2座,原辅料仓库1座、成品仓库1座,综合办公室1座,宿舍楼1座,配套环保、消防、道路等工程。总规划占地面积为27600m2。建设规模为:新建2条食品包装生产线,年产4000吨食品包装。

实际建设内容为:1座生产车间,1座成品仓库,1座办公宿舍楼,并配套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建设规模不变,仍为:新建2条食品包装生产线,年产4000吨食品包装。未建设的1座生产车间、1座原辅料仓库所占地块作为后期项目预留用地。实际建设过程中对总平面布置和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优化:(1)将2条食品包装生产线设置在了1座生产车间(环评及批复中所述为分别设置在不同的生产车间),总产能不变,仍为年产4000吨食品包装;(2)提高了原辅料的周转率,并将原辅料放置在生产车间内,便于操作,因此未建设原辅料仓库;(3)将挥发性有机物吸附设施由环评中单级活性炭吸附改为两级活性炭吸附,提高了处理效率。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0月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五家渠洪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食品包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9年11月28日取得第六师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五家渠洪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食品包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五环监函2019〕45”。

(三)投资情况

本工程计划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103.3万元,占总投资的1.88%;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95.5万元,环保投资比例2.3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五家渠洪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食品包装生产项目的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

(五)其他

企业已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为91659004MA77UY184E001W,并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未发生环保投诉和违法行为。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及批复建设内容和实际建设内容的对比,本项目未建设1座生产车间和1座原辅料车间。但总产能不变,仍为年产4000吨食品包装;污染治理设施由单级活性炭吸附改进为两级活性炭吸附,污染物排放量降低。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废气污染源主要为聚乙烯熔融发泡及粘合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在各产生节点安装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空。熔融、发泡等工段采用密闭结构,可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生产用水为发泡后塑料冷却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进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经实地调查,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吹塑机等。已采用隔声降噪措施,可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是边角料、废包装袋和废活性炭。边角料、废包装袋为一般工业固废,在车间内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在危险废物暂存库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经现场调查,生产用水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弃物

经现场调查,废活性炭在厂区内已建危废暂存库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厂界外东、南、西、北侧各点监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环保设施均满足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三废”达标排放,固废合理处置。

六、验收结论

五家渠洪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食品包装生产项目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根据验收监测和实地踏勘结果,验收监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境管理,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验收组长:

 

验收组成员:

 

 

 

五家渠洪科包装有限公司

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