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泰燃气加气站增设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7月4日,五家渠鲁兴能源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五家渠区域同防同治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2016]140号文)等文件五家渠鲁兴能源有限公司在公司内组织召开了《鑫泰燃气加气站增设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五家渠鲁兴能源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技术专家(验收组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通过根据《鑫泰燃气加气站增设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等要求,经现场检查,查验环保档案资料,经验收组充分讨论评议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五家渠鲁兴能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位于五家渠青湖经济开发区克拉玛依街与天津路交界口东南侧,地理坐标:东经87°29′42″,北纬44°1′39″。项目占地9960平方米。为改扩建项目,主要内容为将原项目3座预留加气岛改造为加油岛,新建4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二枪油气回收)、1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2把柴油),新建非承重SF罐区1处,设置30m³柴油罐2台、30m³汽油罐2台,新建1座120㎡全自动洗车房,1台120吨地磅。增设一、二次油气回收系统。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4月1日取得原五家渠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鑫泰燃气加气站增设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五环监函〔2020〕2号)。
2021年7月五家渠鲁兴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新疆锡水金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监测工作。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54万元,环保投资比例5.4%。新疆锡水金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监测工作,于2021年6月22日至23日采样,经分析后,2021年7月3日出具检测报告。
(四)验收范围
燃气加气站增设加油站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环保设施是否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项目各主要建设内容均与环评一致,故不存在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不会对该区域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青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南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五家渠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该区域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来往的机动车产生的噪声和加油机、油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择了减震降噪、隔声消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储罐油渣和含油废手套、抹布。储罐油渣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储罐油渣由专车运输,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在项目区内存放。
含油废手套、抹布。沾油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豁免清单中的内容,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沾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可当做一般固废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相关设施已建设完成,企业正在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报备工作和污水在线监测验收和比对。
四、验收监测及调查结果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67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11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噪声
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厂界外北、东、南三侧各点监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 夜间≤50);西侧各点监测符合4a类(昼间≤70 夜间≤55)
(三)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青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南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五家渠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该区域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储罐油渣和含油废手套、抹布。储罐油渣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由专车运输,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在项目区内存放。
含油废手套、抹布。沾油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豁免清单中的内容,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沾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可当做一般固废处理。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青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南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五家渠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不申请污染物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东、南、北三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项目生活污水不外排;固体废物主要为储罐油渣和含油废手套、抹布。储罐油渣由专车运输,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在项目区内存放。含油废手套、抹布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豁免清单中的内容,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沾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可当做一般固废处理。各类污染物采用环保设施、措施处理后,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鑫泰燃气加气站增设加油站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依据验收监测结果,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经验收工作组评议,同意通过验收。
七、要求
(1)建议定期对环保设备检修,并做好记录,保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经常打扫厂区,保持厂区干净卫生。
(2)利用厂区空地进一步增加绿化面积。
(3)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建议定期对环保
(4)强化设备管理防止跑、冒、滴、漏。
验收组长:
验收组成员:
五家渠鲁兴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