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教育局行政许可证明事项

发布时间:2021-09-02 12:37:40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教育局 阅读量:


第六师五家渠市教育局行政许可证明事项

一、第六师五家渠市申请举办民办学校需要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依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印发《营利性民办学 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教发[2016) 20号)第九条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法定代表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 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第六师五家渠市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办理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10号)第十二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思想品德 /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