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云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1-12-17 12:13:34 来源:新疆云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新疆云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量:

2021年12月17日,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的批复等要求,新疆云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的有环评编制单位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新疆锡水金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专家等共计7人。验收组听取了验收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区位于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工业园区北二西街165号,项目东临五蔡路,南临空地,西临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北临御品果园。不新建厂房,租赁五家渠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园2#厂房建筑面积668m29#厂房建筑面积1283m210#厂房建筑面积2200m211#厂房建筑面积2200m2

主要建设内容为

本项目实际建设完成2条智能空气净化系统生产线,1条垃圾箱生产线,1条垃圾房生产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0月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新疆云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1月7日第六师生态环境局以“关于新疆云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五环监函[2019]37号)通过本项目环评。项目验收期间,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以编写尚未备案,排污许可证办理。本项目租赁五家渠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园2#厂房建筑面积668m29#厂房建筑面积1283m210#厂房建筑面积2200m2、11#厂房建筑面积2200m2处理能力为2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于2020年3月开始建设,2020年5月安装并调试设备,2021年10月设备调试完成并投入试运行。2021年10月20日-21日委托新疆锡水金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噪声、废水、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进行监测。2021年11月,第六师六运湖农场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2700万元,环保投资66万元,占总投资的2%。

(四)验收范围

本次仅对五家渠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园2#厂房建筑面积668m29#厂房建筑面积1283m210#厂房建筑面积2200m2、11#厂房建筑面积2200m2处理能力为2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等相关配套设施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相关清单中要求(1)生产、处置或存储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2)生产、处置或存储能力增大,导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存储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加,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

根据以上要求所述,该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科技孵化园东北1座处理能力为20m3/d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由污水管网排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烟气,以及喷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焊接工序时配备焊烟除尘器,并且在厂房内部进行操作,厂房安装多个窗户加强厂房空气流通,减少对项目区周围的空气影响。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成式通风管道+UV二级光解分解处置设备处理,处理后的有机废气通过15m 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主要为焊接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设备为车床、折弯机、剪板机、焊机等),将高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内,高噪声设备加减震垫、装隔音设施阻,距离的衰减,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气处理设备里定期更换的废弃紫外线灯管。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弃水性漆油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位于项目区北侧船式垃圾箱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边角料、废弃水性漆桶集中收集后卖给废品收购单位。经上述处理措施处理后,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废气处理设备中的废弃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危废号HW29、危废代码900-023-29定期更下来的废弃紫外灯管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经调查,工作人员15人。年工作日为300,每年2-12月为生产日期。项目实行1制,每班工作8h。

1.废气(无组织废气)

1.1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UV二级光解分解排放总排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3.39×10-3~4.58×10-3kg/h;标杆废气量为11179~11455m3/h,二甲苯未检测出。本项目UV二级光解分解总排口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米高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二甲苯≤70mg/m3、非甲烷总烃≤120mg/m3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5dB(A),夜间最大值为4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3.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科技孵化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pH范围为7.1;悬浮物日均值最大浓度为60mg/L;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最大浓度为20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最大浓度为72.8mg/L;氨氮日均值最大浓度为12.9mg/L;动植物油未检出。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污水排污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pH6-9、悬浮物≤400mg/L、化学需氧量≤5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50mg/L,氨氮≤45mg/L,动植物油≤100mg/L。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弃水性漆油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位于项目区北侧船式垃圾箱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边角料、废弃水性漆桶集中收集后卖给废品收购单位。经上述处理措施处理后,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气处理设备里定期更换的废弃紫外线灯管。废气处理设备中的废弃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危废号HW29、危废代码900-023-29定期更下来的废弃紫外灯管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经调查及监测,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组长:

 

组员:

新疆云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