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2-03-31 13:44:14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量:

师市广大职工群众、居民朋友们:

当前,春耕农忙,清明将至,野外用火、上坟祭祀、郊游踏青显著增多,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生态平衡请您及其您的家人积极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和预防工作

一、禁火区域:师市辖区内的所有森林、草原及林木边缘水平距离150米范围内为禁火区域。

二、防火期:每年315-615915-1115。森林草原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草原野外用火。因生产需要野外用火的,必须向当地团(镇)提交野外用火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并采取安全措施。凡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均视为违规用火,需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做生态文明的倡导者。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接受防火管理,积极参与防灭火,争做绿色师市的守护者,生态文明的建设者。

四、做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者。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积极劝说、教育家人、朋友、同事,共同树立林草防火、人人有责,林草防火、从我做起的意识。

五、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祭祀旅游讲文明,不焚香烧纸,不燃烛放鞭,不放孔明灯,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文明祭祀、绿色祭祀的先行者。

六、监督、举报: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灾,要立即向所在团(镇)或师市林业和草原局报告;如果发现野外用火行为应立即制止,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报告,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欢迎广大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灭火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森林草原是我家,各族人民共护它;又到防火关键期,管住自己最重要;火种隐患要禁止,祭祀旅游讲文明;各方努力齐携手,发展安全庆丰收。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在防范,希望师市广大职工群众、居民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森林草原防灭火中来,为共建美丽师市做出自己应有贡献。

师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电话:0994-5805647

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

 

 

 

                         第六师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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