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5团辖区人员未按时采集核酸 的管控公告
团场辖区居民、朋友们: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核酸检测作为疫情防控抓好“四早”的重要环节,频次紧密。为落实核酸检测“全覆盖、不漏人”的政策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团场高危、重点人员和普通居民未按时采核酸现做出以下公告:
一、管控措施
第一,普通居民(包括流动人口、连队职工、辖区常住人口)
①流动人口:1次(包括补采)未做的人员,交由派出所批评教育、进行广播通报,并连带批评教育其房东。连续两次未做的劝离辖区。
②连队职工:1次(包括补采)未做的人员,交由派出所(连队)批评教育、进行广播通报、扣除个人连队积分并公示,与发放减负资金、评选先进等挂钩。
③辖区常住人口:1次(包括补采)未做的人员,交由派出所(连队、社区)批评教育、进行广播通报、微信群里警示、小区宣传栏进行公示、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未采人员单位及姓名。
第二,高危、商铺重点人员
1次未按时采集的进行警告,通过广播、宣传栏通报,由派出所(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批评教育;连续2次未按时采集的停业整顿3天。高危、重点人员是单位公职人员的并报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第三,辖区内所有人员
除落实以上管控措施时,对于未按时采集人员在单位、家门张贴温馨提示单,告知其按时参加采集。
二、措施要求
1.对于临时外出或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采集的,需提前向连队、社区报备,说明去向、时间和原因,按照当地核酸采集时间完成采集或补采。
2.对于屡教不改,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对于未按时采集核酸的人员禁止使用,用工方有义务、有责任做好查验、提醒等工作,专项组、连队、社区、派出所、行业部门等协调联动、群策群力进行督查,如被查出将同时追究用工方责任。
4.采集核酸时需携带身份证(采样码),有序排队,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等防控措施,严禁替采,帮助他人采集。
5.将核酸检测纳入有奖举报范围,经核实确认后,每条奖励100元(举报电话:0994-5751502)。
6.此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核酸检测频次进行调整。
105团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