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1,4-丁二醇精细 化工及配套工程(一期6万吨/年1,4丁二醇)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19 13:48:05 来源: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阅读量: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一期6万吨/1,4丁二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令)的相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docs.qq.com/pdf/DWERER05ad3ZIQkNG?

我单位将于公示期间在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五家渠市及102团。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址:新疆五家渠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工业园区经二路10077号

人:李工         联系电话:0994-5819731

电子邮箱:454961140@qq.com

2.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991-2358983

电子邮箱:xjbthpzx@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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