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师五家渠市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兵团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
六师五家渠市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兵团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
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兵团发展改革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兵团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兵发改财金发〔2022〕102号)精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结合师市实际,制定以下助企纾困扶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工作方案。
一、落实服务业普惠性扶持措施
1.按照国家规定,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对师市辖区符合条件的能够享受加计抵减商户及时给予政策宣传和增值税抵减。
责任单位:五家渠税务局
2.2022年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纳入“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征适用范围,并按规定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
责任单位:五家渠税务局、师市财政局
3.减免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困难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确保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五家渠税务局、师市财政局
4.2022年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责任单位:五家渠税务局
5.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师市各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通过内部数据比对,筛选出符合申领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企业,并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责任单位:师市人社局
6.实施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对相关企业缴纳的2022年4月至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以及需缴纳的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企业可申请缓缴。4月已缴纳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申请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师市人社局书面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后符合要求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责任单位:师市人社局
7.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不低于3个月租金。各团场、相关单位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给予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作为特殊事项视同实现利润。
责任单位:师市财政局、五家渠税务局,各团(场),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引导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将降准资金优先用于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五家渠支行
9.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对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经营进行审慎考核并给予一定支持。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加大对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依照相关要求及时提供低息资金。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五家渠支行,师市财政局
10.人民银行五家渠支行及时传导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上级行最新LPR利率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调整通知,督促辖区法人金融机构做好相关贷款利率调整。督促银行机构采取相关措施,切实降低服务业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五家渠支行
11.一是加强师市收费清理工作的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兵团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明令取消、停征和减免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的规定,对师市《收费目录》向社会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对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收费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三是持续支持现有商业中心开展促消费活动,大力发展节假日经济、夜间经济,丰富职工群众消费体验。
责任单位:师市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
二、落实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
12.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积极对接五家渠美团,沟通协商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
责任单位:师市商务局
13.对餐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 餐饮业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签订协议后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师市商务局积极对接师市人社局,对餐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做好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师市人社局、商务局
14.持续开展好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支持符合政策的餐饮从业者和企业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一定的贴息。中国人民银行五家渠支行持续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各项工作;组织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对接,为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开展辖区个体工商户走访入户,深入了解融资需求积极放贷,按月反馈走访入户情况和融资对接情况;开展政策宣传,推动小微企业贷款扩面。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五家渠支行,师市财政局、商务局
15.推动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合作,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增信支持。师市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政府融资担保公司向兵团申请融资担保费补贴。中国人民银行五家渠支行通过加强与师市财政局监管合作,对辖内金融机构积极引导,共同推动政府性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责任单位: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五家渠支行
16.引导保险机构扩大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优化产品和服务,提升理赔效率,提高对餐饮企业的保障程度。引导保险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方式,提升理赔效率。
责任单位:师市商务局、各金融保险机构
17.鼓励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师市商务局以微信宣传、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鼓励师市范围内有条件的餐饮单位为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等便捷服务。
责任单位:师市商务局
三、落实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
18.优化商业网点设施布局。持续加快北海一号商业街招商运营,进一步激活现有汇嘉-步行街-丽润商业广场商圈的人气,支持现有商业中心融合购物、餐饮、休闲、养生、娱乐等多业态发展。
责任单位:师市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体广旅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
19.健全完善师团连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积极对接师市范围内各快递物流单位,优化快递物流网点布局,实现资源开放共享,融合发展共同配送。
责任单位:师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20.开展师市商业体系建设摸底、推进工作,充分利用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分拨中心,持续整合五家渠市范围内寄递邮件资源,提升分拨配送效率。
责任单位:师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21.对零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对师市辖区零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做好宣传工作,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师市人社局、商务局
22.对于师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名单内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在师市相关部门及人行乌鲁木齐中支及推送名录的基础上,组织金融机构全面进行梳理,完善辖区名单管理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供应链核心企业、纺织服装、“专精特新”等专项名单库企业的对接,建立融资档案,定期开展沟通走访,做到精准对接、可贷尽贷,按季做好情况汇总,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五家渠支行,师市财政局、商务局
23.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和各银行业机构的合作,对符合条件的零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对经营困难企业,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续保续贷。按照兵团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政府融资担保公司向兵团申请融资担保费补贴。
责任单位:相关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行业部门、金融机构,师市商务局
24.推动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为符合条件的零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信贷支持。中国人民银行五家渠支行加强与师市财政局监管合作,对辖内金融机构积极引导,共同推动政府性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售业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责任单位:师市商务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五家渠支行
四、落实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
25.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师市党委推动旅游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支持师市旅行社应对因疫情冲击造成的经营困难,落实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扶持政策,做好师市辖区内有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需求的旅行社相关解释、办理等工作。
责任单位:师市文旅局、财政局
26.对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师市借助新媒体等手段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缓缴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率。对于申请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相关行业企业,及时受理,解决做好服务工作,确保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都能享受这一减免政策。
责任单位:师市文旅局、人社局
27.向师市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文旅企业等发布《支持兵团旅行社引客入兵团奖补暂行办法》,鼓励师市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形成良性竞争,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实行“据实核算、分期奖补”的办法,按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企业,积极对接兵团上级部门申请奖补资金。加大对社会资本开发建设文化旅游项目的扶持力度。根据《兵团旅游品牌创建奖补暂行办法(送审稿)》,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实行“据实结算、次年奖补”的办法,对新增创建命名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旅游饭店、旅游民宿、农家乐等给予扶持奖补,加快师市文旅市场回暖。
责任单位:师市文旅局
28.加强与师市重点旅游企业沟通力度,召开师市旅游企业座谈会,为企业纾难解困做好服务工作。认真梳理重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积极对接师市发改部门,报送银企对接需求清单表,鼓励引导金融机构针对符合条件、发展前景较好的文旅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
责任单位:师市文旅局、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五家渠支行
29.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责任单位:师市相关部门、各团(场)
30.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 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
责任单位:师市相关部门、各团(场)
31.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和各银行业机构的合作,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对经营困难企业,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续保续贷。按照兵团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政府融资担保公司向兵团申请融资担保费补贴。
责任单位:师市文旅局、财政局
32.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现有旅游企业对接平台作用,形成有贷款需求的中小微旅游企业名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范围内,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主题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小额贷款支持。
责任单位:师市文旅局,中国人民银行五家渠支行
五、落实公路铁路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
33.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辖区公交客运、出租车、班线客车等主动对接师市税务部门,享受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政策。
责任单位:师市交通运输局、五家渠税务局
34.2022年师市政府购置投入10辆新能源公交车交由公交公司经营管理,每年给予财政补贴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继续按照既定标准给予购置补贴,且退坡幅度低于非公共领域购置车辆。
责任单位:师市交通运输局
35. 进一步加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力度,支持公路、水路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等。
责任单位:五家渠税务局、师市交通运输局
36.根据需要统筹安排资金,对存在困难的新能源出租车、城市公交车给予一定运营支出。
责任单位:师市交通运输局
37.加强信息共享,发挥动态监控数据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兵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及企业清单,充分与运输业企业沟通和交流,实现质押实物与贷款用途相应匹配,对盘活车辆等固定资产进行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符合运输企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物资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设计符合时效的产品。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五家渠支行,师市交通局
六、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
38.依法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精准防控,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和人员密集场所控措施落实。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加强与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信息沟通,及时调整核酸检测频次,保持“同城同策”;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持续提升核酸检测、隔离场所、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医废处置等八个方面能力,建强用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杀、核酸采样、核酸检测、疫情研判、医疗救治“六支队伍”,提升精准识别能力,确保疫情发生时全力以赴抓好流调“黄金24小时”;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重点做好60岁以上老年人疫苗接种,强化医疗救治保障,确保接种安全。统筹做好新冠疫苗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做好科普宣传,引导职工群众积极接种、主动接种。
责任单位:师市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专项组,民政局
39.加强疫情防控培训和应急演练。通过线上线下、分级分类培训方式,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大学习、大练兵,加强聚集性疫情处置培训,开展全链条、全要素演练,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升疫情防控实战能力;保障疫情防控热线电话的畅通,及时收集解决服务行业困难诉求,建立问题反映、核实、纠正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师市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专项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