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五家渠市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7:53:49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 阅读量:

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同意,第六师五家渠市自2023年1月20日起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执法证》同时停止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第六师五家渠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国家、自治区驻师市及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除外)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执法证》(卡式证件)已经全部更换为全国标准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电子证件)。第六师五家渠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证编号为以320006开头,11位阿拉伯数字(示例:320006XXXXX)。从2023年1月20日开始,第六师五家渠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原先使用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执法证》全部作废,正式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2.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身份证明。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

3.2023年1月20日开始,师市、团镇两级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一监制(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除外),人民警察、纪检监察等特殊执法岗位的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4.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社会公众可以扫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上印制的二维码,对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存在不履责、钓鱼执法、越权执法、野蛮执法、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以及违反法定程序执法、违规使用行政执法证等问题,可进行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994-5718302。

特此公告。


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样本/wcm.files/upload/CMSwjq/202301/202301130423025.jpg

      2.《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需要知晓的八个方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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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3日